杞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杞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中水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2.2项目编号:ZKTY-2024-234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葛岗污水处理厂、杞县五里河镇前马楼村污水处理厂、原洼村污水处理厂。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建设葛岗污水处理厂、杞县五里河镇前马楼村污水处理厂、原洼村污水处理厂中水调节站和配套中水管网两部分。项目中水处理规模为80000吨/日,其中葛岗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规模为17000吨/日,原洼村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规模为17000吨/日,杞县五里河镇前马楼村污水处理厂中水处理规模为46000吨/日。
2.6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0.00万元。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及变更签证索赔审核、协助委托人办理变更签证索赔事项,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的处理;协助委托方进行材料及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材料等价格;协助承包人进行费用调整);竣工结算审核;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及其他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三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及工程造价服务。
2.9计划工期:
第三标段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面验收结束及保修期满为止;
造价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经有关部门审计完成。
2.10质量要求:第三标段:
(1)监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造价: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