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游泳馆地下管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游泳馆地下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P-2025-G-069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游泳馆地下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7.43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7.43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院内游泳馆。现状游泳馆运行20余年,管道基本达到使用寿命,出现泳池管道漏水等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因此,本次对游泳馆进行提升改造,新增管廊,将泳池管道集中布置,便于后期维护及检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