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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 数据编号: 792157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浙江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计(第二次)公告

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内容:设计等前期工作招标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招标人: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四、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五、工程名称: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六、工程地址:嵊泗县
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嵊泗县海岛海水淡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岛淡化设施设备更新等,具体包括:对使用超过 10 年、能耗较高的嵊山海水淡化厂一期、枸杞海水淡化厂
一、二期、洋山海水淡化厂
一、二期设备设施进行全部或部分更新,增加二级反渗透和后矿化处理设备;对使用超过 5 年的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嵊山海水淡化厂二期、枸杞乡海水淡化厂三期、洋山镇海水淡化厂三期及花鸟乡海水淡化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备装置更换;拟更新改造设备包括取水系统、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控制系统、供水系统、电气及配套系统、后矿化处理系统等。
八、设计费限额:本项目费用按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自版))设计费标准计算,最高限价为下浮率不得低于30%,最低报价为下浮率不得高于70%。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费用与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费用各占总费用的50%。
九、招标范围:工作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计、枸杞乡水厂新建后矿化处理池地勘(占地约50m2,根据需要开展)、土建及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设备技术要求及施工期间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
十、项目服务周期:
(1)本项目分阶段提交设计成果,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得到招标人施工图设计指令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得到招标人施工指令后,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未得到施工图设计指令,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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