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室内供暖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室内供暖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GSZ-2025-WZZB-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已由太原市迎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锦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西锦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本次改造项目涉及10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45917.89平方米,涉及居民675户。
小区现状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居住环境差、交通出行难,为解决居民生活难题,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品味,迎泽区政府决定将小区纳入2025年“三供一业”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 室内供暖材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竞标物资须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