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湖北省宜昌市七星台片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枝江市水利和湖泊局湖北省宜昌市七星台片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14:41|发布单位: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5-04-24|项目监管地:枝江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湖北省宜昌市七星台片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A070004-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5-00152
3、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七星台片排涝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5(万元)
6、最高限价:405(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湖北省宜昌市七星台片排涝工程开展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全阶段的勘察、测绘、设计及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及水保、环保等专项工作。(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可研报告并提交成果,可研成果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提交成果。初设成果通过审查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开工前完成水保、环保等专项报告,并取得批复。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形,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方式: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1)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2)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投标人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1%(取值范围:1-2,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取值范围:1-2,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