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三十五所濒海试验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三十五所濒海试验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十五所濒海试验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三十五所濒海试验场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
2.1.2建设规模:包括室外管线(包含给水、雨污水、强电、弱电等)、室外道路及绿化、围墙大门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022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30 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室外管线(包含给水、雨污水、强电、弱电等)、室外道路及绿化、围墙大门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上述
(1)、
(2)、
(3)中情况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须包含室外工程)业绩(提供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合同关键信息页等内容的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