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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 数据编号: 792396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32.最新福建省霞浦县吴坑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

福建省霞浦县吴坑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招标公告
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建省霞浦县吴坑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ZYX宁招[2025]-006号
2、项目名称:福建省霞浦县吴坑水库工程临时用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

(2)节能产品: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4)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5)监狱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

(6)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受扶持政策执行。

(7)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投标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其他政策:无。
5、磋商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冬令时),15:00至18:00(夏令时),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①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②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电汇或转账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索取《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进行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6、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纸质文本磋商文件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人民币。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磋商文件与电子文档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7、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4月17日16: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9号7幢107D室)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8、磋商时间、地点
8.1、磋商时间:2025年04月17日16:00
8.2、磋商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29号7幢107D室)。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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