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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2 数据编号: 792415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平舆县第二水厂升级改造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平舆县第二水厂升级改造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编号:2025-GC-G-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舆县第二水厂升级改造项目(一期)EPC,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411723-04-01-471323),招标人为平舆县清源水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创业大道南过桥、丰产路(阳城大道至西环)、丰收路至西环、法桐路、廉租房、创业东路(丰产路至文化路)、文化路(清河大道至德馨路)、健康路(德馨路至阳城大道)等路段,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经评审通过的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为准。
2.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工期要求: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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