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已由漳州市长泰区水利局以漳泰水利审〔202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陈巷镇);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态护岸工程、基底平整工程,本次共建设生态护岸总长度为962m,生态护岸均建设在十五户陂高排渠;河道建设基底平整长度8.374km;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5691076.20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270000元(含暂列金 270000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