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38577008延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康庄供水厂改造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延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康庄供水厂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延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康庄供水厂改造工程 已由 北京市延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延庆发改(审)〔2024〕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延庆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康庄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扩建康庄水厂,工程新增供水规模1.6万m3/d。 合同估算价 2145.19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315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综合附属用房、供水泵房、配电室、门卫室、清水池、雨水调蓄池等建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室外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示全部内容。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