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库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库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52502202504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固化飞灰填埋库建设项目(EPC项目)已由锡市发改字[2025]38号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锡林浩特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柴达木居委会东北侧约3公里处、G303南侧。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对锡林浩特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原填埋A库区未使用部分建设为固化飞灰填埋场,建成后固化飞灰填埋库占地面积约3.71万m2,建成后固化飞灰填埋总库容约41.00万m3。主要建设内容为库区基底构建:利用现有库区基底及坝体,建设卸料平500.00m、土坝1座;防渗工程:场底防渗16031.10m2,边坡防渗15222.10m;渗滤液收集与导排工程:集液管道300m;配套建设排水沟。
2.3 计划工期:2025年05月01日至2026年06月01日,共计39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项目总投资:1148.73万元
2.7 质量要求:设计达到国家规范设计深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施工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其中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