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施工3标段项目经理部
交安设施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2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交安设施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公路海口段地面市政道路部分项目为海口市秀英区现有粤海大道改造路段,沿G15高速高架桥底两侧布线,本项目起于滨海大道,止于新海横路,全长11.65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道路红线宽度100米。
本标段施工里程为K7+840~K11+655.665,全长3815.665米,起于东环高铁线路北侧100米处,下穿东环高铁线路,经南海大道、椰海大道等,止于新海横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灌溉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桥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绿化路基防护工程、交通导改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等。
合同工期:总工期18个月。
项目投资:签约合同额2.83亿。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合格的报价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生产能力需满足采购方现场施工需要。
(4)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至少1份,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至少提供一份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三方质量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链-“小鹿课堂”-“操作指南”-“铁建云链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5年4月3日8时00分至2025年4月8日8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链-“小鹿课堂”-“操作指南”-“铁建云链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链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