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
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我司代理的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项目,现内容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项目名称: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澄清为:修文县扎佐工业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同时,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同步澄清。
二、原贵阳市交易中心公告发布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如有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