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八十八)(西城区月坛街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八十八)(西城区月坛街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第三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八十八)(西城区月坛街道)(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及京老旧办发[2024]2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诺德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月坛街道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16912.32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065.54481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306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监理服务、施工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四项服务工作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总咨询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监理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业绩要求:设计类似项目(具备其中一个业绩即可):
(1)近五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含)以上或者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2)近五年具有含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工程监理类似项目(具备其中一个业绩即可):/ 。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4)联合体投标,应按照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5)联合体投标,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