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地勘
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地勘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项目编号:YXJSX2025040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地勘已由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宜兴开发区【2025】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宜兴市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 /;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
2.4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5服务期:进场勘察后 15 天内出具中间成果报告,中间成果报告出具后15 天内提供完整详细的勘察报告;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须配合招标人/设计单位的进度完成勘察工作,并按时提供相关报告。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师以上职称。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