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国核建-中核二三惠州分公司管道、结构件等货物运输服务(二次询比),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核建-中核二三惠州分公司管道、结构件等货物运输服务(二次询比)。
1.2
采购编号:CNEC-FW-GKXJ-25-4838。1.3 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6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惠州分公司管道、结构件等货物运输服务工作(负责太平岭、陆丰、廉江、三澳、宁德、石岛湾、徐大堡、招远、漳州、防城港、烟台等核电现场及秦山分公司、江苏靖江和山东尚核货物运输)。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2.3服务地点:中核二三惠州分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货物运输服务业绩。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及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