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睢宁县庆安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实施的睢宁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法人为睢宁县庆安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睢宁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庆安镇,姚集镇。
2.2项目建设内容:2个标准厂房各4000平方。
2.3招标范围:睢宁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勘察、设计等方案编制工作,以及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提供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专业勘察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体。(须提供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牵头人)自2020年4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总投资不低于 3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厂房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要求: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 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设备要求: /
(9)信用等级要求: /
(10)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 资质,可以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