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监理公告
大三角水厂工艺提升工程已由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项目代码:2412-330604-04-01-100208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上虞大三角水厂内。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1)新建预臭氧池,占地面积223.6m2,土建规模 30万m3/d,设备规模15万m3/d;(2)新建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占地面积656m2,规模15万m3/d;新建活性炭滤池及反冲洗用房,占地面积1316.5m2,规模15万m3/d;新建臭氧发生器间,建筑面220m2;(3)新建中控室1座,占地面积360m2,建筑面积为720m2,分上下两层,内设中控室、块化机房、电池室、化验室、办公区、配电间等;(4)更换现状回用水池潜水泵2套。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上虞大三角水厂内。
工程预算造价约4300万元。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为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1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