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县攀岩运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龙县攀岩运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安龙县攀岩运动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社发【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笃山镇梨树村
投资概算: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735.82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334.47平方米。建攀岩运动馆公共服务中心及配套污水处理、停车位等公用设施。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本项目设计图纸、实施方案、补充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求的其他施工内容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