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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3 数据编号: 7933364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内蒙古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2025年下水清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2025年下水清掏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WWB25-029(二次))
 
一.招标条件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5年下水清掏服务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具备本此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等。需提供能证明下水清掏能力的证书:《污水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管道疏通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下水清掏所需人员的证明:至少2人具备有限空间作业证的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需提供下水清掏所需设备的证明:吸污车、高压清洗车的实物照片、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1项与下水清掏有关的业绩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
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4 月4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12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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