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太阳岛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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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太阳岛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由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DCGC-202500116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德城区
3.建设规模:德城区太阳岛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项目计划选址于德州市德城区京沪铁路以东、南外环以南,占地约70亩,日处理能力40000吨污水,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外排管线及尾水回用管线。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确认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通过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编制、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等各专业设计、室外配套附属设计以及厂外管网设计等内容),并提供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设计、调试等咨询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7120000元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与工程建设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其他: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