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货物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气催化氧化系统和环氧乙烷CO2催化氧化装置采购公告
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气催化氧化系统和环氧乙烷CO2催化氧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气催化氧化系统和环氧乙烷CO2催化氧化装置采购项目已由榆神工业区经济发展局以2211-610835-04-01-156462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2 工程规模: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高端化学品新材料项目采购8万吨/年丙烯酸装置废气催化氧化系统和20万吨/年环氧乙烷配套CO2催化氧化装置。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完成中间交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标段名称:陕西榆能精细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丙烯酸废气催化氧化系统和环氧乙烷CO2催化氧化装置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E6108013536250005001001
2.5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按照请购文件要求设计并按照EPC成套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废气催化氧化系统从详细设计开始直到中间交接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特种设备的告知监检相关手续、设备及管道安装、催化剂装填、单机试车等各阶段内的工作,以及工程中间交接后的技术服务、项目文件归档、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交工验收、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间保修并整改其任何缺陷、用户培训,对本项目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6其他: 本项目概算为41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制造厂商参与投标,则该授权书无效);
3.3财务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
(5)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wenshu.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