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仪表检定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仪表检定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仪表检定项目(二次)已由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
2.1.1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1.2服务期限: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按甲方仪表检定周期的要求完成所有仪表的检定工作,甲方收到所有检定证书为止;
2.1.3服务质量:合格;
2.2采购范围: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533台压力表、11台液氯电子台秤、2台液氯吊钩秤、30台热电阻、12台变送器,按要求的周期进行检定,要求出具检定报告,检定报告和检定结果必须满足并能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
(3)如果供应商为被授权单位参与项目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
3.1.3 财务要求:/;
3.1.4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03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检定的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