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智慧水务提升工程项目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智慧水务提升工程项目已由 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3)1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智慧水务提升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伊通满族自治县内;
2.3 建设规模:更换室内水表工程、新建单栋楼流量监测工程、更换深井泵房流量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伊通满族自治县供水管网支线连接工程(智慧水务部分)软件功能并提供相应硬件支撑的监理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025年6月20日-2027年6月20日;;
2.6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7预算金额:56.8万元;
2.8 最高投标限价:56.8万元;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 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