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防风险工程项目(惠东污水厂扩建)(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防风险工程项目(惠东污水厂扩建)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24〕11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扩建规模为0.5万m3/d,扩建后总规模为1.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配水井、二沉池及污泥泵井1座、新建出水泵房及控制室1座,现状水解酸化池改造成应急池1座、现状CASS池改造为AA0池1座、现状加氯间改造1座,配套厂区绿化、场内道路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惠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防风险工程项目(惠东污水厂扩建)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741.066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配水井、二沉池及污泥泵井1座、新建出水泵房及控制室1座,现状水解酸化池改造成应急池1座、现状CASS池改造为AA0池1座、现状加氯间改造1座,配套厂区绿化、场内道路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741.0666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741.0666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4106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