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品牌形象成品外观统一设计工作(第二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年品牌形象成品外观统一设计工作(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YG1202500178)
二、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 采购内容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统一设计广州净水公司品牌形象成品外观,提供标准化外观设计。结合实际需求,对公司公务车辆、运营设备、污水设施以及安全设施营等成品,统一设计外观元素和风格,订制一整套标准化的外观设计模板,指导并协助公司完成后续实物外观喷涂工作。
五、 项目最高限价:¥150,000.00元,限价含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二)2022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金额不少于20万元外观设计类制作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四)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格式见《非联合体响应承诺函》)
七、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4月3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4月9日。
九、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08时:30分
十、 其他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合同服务内容且通过甲方确认之日止。
(三)服务地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四)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要求。
(五)其他:安全目标如下:满足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