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河南城发水务生态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水新建项目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河南城发水务生态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现进行二次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城发水务生态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污水新建项目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供货及其他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22051
2.3项目概况:本期建设规模为3万m³/d。
2.4实施地点:河南省内。
2.5采购范围:响应人提供设备供货、运输、卸车及现场安装指导、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其它在技术规范书中约定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供货范围及要求”。
2.6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
2.7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2.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1.2响应人应为所投产品(风机类设备)的进口品牌制造商或进口品牌代理商。(如为进口品牌代理商投标,应出具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证明书和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业绩要求
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具有2个污水处理厂已运营的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设备(进口品牌)供货业绩。
注1: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已运营的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合同清单页)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