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Ⅷ标复合波形排水垫询价公告公告编号:CR24(2025)-TSJY-WZCG-XJ-0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TYZQ-8标段正线起:DK129+964~DK139+885,共9.921公里正线工程。苏杭上、下行联络线工程共9.534公里。沪甬上、下行联络线工程13.148公里。其中:路基4.529公里/5个工点;正线桥梁7.553公里/2座,苏杭联络线桥梁8.517公里/2座,沪甬联络线桥梁11.610公里/2座,框架桥289.81延长米/11座、涵洞251.24横延米/7座。工期为1267日历天。项目位置:通甬Ⅶ标主要位于嘉兴市南湖区、经开区,通甬高铁由嘉兴地区北侧引入,跨越沪昆高铁后引入嘉兴南站南侧新建通甬场。
1.2询价内容
详见包件划分情况表。
1.3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1.4采购方式:采用询价采购。
2、 投标人资格划分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2.1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不少于2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一千万,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产企业3C认证。
2.2招标物资要求: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2.3财务能力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4材料供应保证能力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
2.5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03月至今)同类材料供应两个及以上高速铁路销售业绩(需提供要求期间内已经或在执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竞价状态。需提供至少两个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用户评价或履约信用证明)。
2.7其他要求:
(1)供应单位只能以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供应单位参与竞价,不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