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赉特旗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巴彦乌兰苏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公告
扎赉特旗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巴彦乌兰苏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赉特旗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巴彦乌兰苏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供暖项目已由扎赉特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扎发改字[2023]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供暖总面积 8359 m',新建空气式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支架、空气源热泵等供暖设备及附属配件156套。本次招标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
2.建设地址: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玛拉吐小林场安置区、巴彦哈达嘎查安置区、额尔图嘎查养殖园区安置区、额尔图嘎查安置区。
3.计划工期:275日历天;2025年04月-2025年12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等工作。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79.87万元。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2.主要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
(1)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