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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7 数据编号: 794531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辽宁炼焦部2024年3月氢分析仪修复采购公告

炼焦部2024年3月氢分析仪修复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炼焦部2024年3月氢分析仪修复AGGFGSFGXHD250407202263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设备工程部备件管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名称:炼焦部2024年3月氢分析仪修复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承修方有近
(5)年以来类似相近新品制造或修复类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全额/
(1)张)发票,或提供相关合同及对应验收合格报告原件扫描件/照片)。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以往经营过程财务状况、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对于非鲅鱼圈分公司合格相关方,应满足鲅鱼圈分公司修复资质准入制度要求,详情咨询委托方联系人。
能力要求:本次询比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其他要求: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特种设备及备件修复项目,需提供国家下发的资质证明。
(5)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探测备件修复需要提供经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防爆性能认证。
(6)放射性备件修复需提供经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自身具备放射性的,须提供;须通电才具备放射性的,可不提供)。
本标件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法发票挂帐,具体付款方式参照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7日09时30分2025年04月14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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