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4-7 数据编号: 79469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2025年水源地建设工程—金庭镇大湾水源地

1.发包条件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的2025年水源地建设工程—金庭镇大湾水源地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嵊州市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修订稿)》,经嵊发改中投〔2025〕79号核准,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预算造价108.7965万元(其中预留金50000元、暂估价5000元不下浮)
2.1.2建设规模:
(1)大坝迎水坡、背水坡进行C25砼预制块护砌。大坝坝顶宽3 米,坝顶采用C25砼浇筑,
(2)建设溢洪道,原溢洪道位置不变,新建净宽1米的砼正槽式宽顶堰,
(3)建设启闭机,安装配套启闭设施及启闭机房。对老涵管进行套管处理。
(4)新建防汛道路,路面采用15厘米宕渣铺设,长度为130米。
(5)安装配套管理设施。
2.1.3建设地点:金庭镇北漳村高风自然村。
2.2 发包范围:2025年水源地建设工程—金庭镇大湾水源地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
3.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最新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报名起始日(竞包时为止竞包截止日)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态。中包人需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根据“嵊根欠办发【2022】6号”文件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放弃中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未通过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认定标准:在省级诚信平台有在建记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完工书面资料,没有在上述诚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的规定执行。
(三)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竞包。
(四)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