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设计公告
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己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东港、展茅街道
2.2建设任务及规模:整治截洪渠30.49千米;新建地下雨水排水主通道9.11千米(洞径2×3米至7×8米)、各截洪渠接至主隧洞的排水支路6.2千米(洞径2×3米)、出口排水闸一座;新建主隧洞与大使岙水库雨水连通管道5.5千米(洞径2×3米)、排水闸一座;新建沙田岙水库、南岙水库、应家湾水库连通管道(直径1米)2.8千米,配套阀门4座;新建智慧水务和信息化工程;打造截洪渠沿线文化景观节点,贯通山海林等多空间要素,建设绿道106.93千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5731万元。项目计划建设工期 48 个月。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测量及相关专题研究等(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阶段设计需求);同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告的评审、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及后续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
2.4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递交时间: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