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赵县段招标公告
招标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赵县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赵县段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农〔202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赵县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赵县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机构为 / , 招标人为 赵县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安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一干渠项目)村镇截流导流工程赵县段2.1.2建设地点:赵县2.1.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范围内涉及赵县3个村(马庄村、谢庄村、大东平村),根据工程布置,每个村通过新建集水井将原排入一干渠的沥水收集、导入新建管道,最终排入储水洼地。
2.1.4工期:3个月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和工程设计图纸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以及相应计划工期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25-04-08 00:00:00 至 2025-04-14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0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