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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8 数据编号: 795150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公告


2025-04-29 10:00:00.0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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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65052225032500318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5032500318001)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0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淖毛湖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民光村、和顺园村、中心社区改造供热管网27460米,其中:dn350管网11000米、dn250管网1860米、dn150管网14600米及配套设施等;希望村、开发区新建供热管网33240米,其中:dn350主管网9400米、dn150管网23840米;改造与新建管网建成后均能与供热主管网互联互通。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5032500318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民光村、和顺园村、中心社区改造供热管网:27140米,新建检查井304座,道路破拆恢复道路 17300平方米:希望村新建供热管网12494米,新建检查井136座,破拆恢复农村道路6600平方米;开发区新建供热管网20214 米,新建检查井246座,破拆恢复农村道路 16530平方米;改造与新建管网建成后均能与供热主管网互联互通等(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其他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建造师个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承诺书;
3.4 提供项目现场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现场管理班子成员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质检员上岗证、施工员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上岗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c 证),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只能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
3.5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7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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