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物资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明细
水处理药剂一批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拟签订代储代销协议,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出卖人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
(2)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矿方要求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根据出库单定期清点核实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
(6)质保期:/。
(7)交货地点: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潘津工业煤矿。
(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9)报名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投标服务费缴纳凭证;
(10)报价要求:报价时需备注报价产品品牌;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