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七)(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工程总承包(EPC)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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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七)(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一百七十七)(朝阳区三间房街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三间房街道东柳西里小区20号楼、29号楼、30号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7482.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823.87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61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具体内容如下
(1)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竣工图)工作及发包人提出的其它服务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包括抗震加固部分)、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图预算及造价控制、联调联试、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和质量问题等工程总承包(EPC)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其他 领取文件所需携带资料: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外地来京申请人还需提供进京备案相关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说明:为便于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1份。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的投资额在6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资额是指建安费或设计概算或合同金额);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