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卷烟厂2组臭氧发生器购置项目(三招)-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202501BA200171601002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卷烟厂2组臭氧发生器购置项目(三招) (招标项目编号:B202501BA20017160100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94.48万元(含增值税)
1、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2、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有自来水自净系统、采购2组额定产气量500g/h的臭氧发生器及相关辅助设备,根据生产生活水池的净化需求,以曝气形式全新设计安装满足自来水净化需求的自来水自净系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备货,具体进厂施工时间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按照招标人发给中标人的进厂施工的书面通知里规定的施工日开始计算,在9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杭州卷烟厂2组臭氧发生器购置项目(三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杭州卷烟厂2组臭氧发生器购置项目(三招)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投标人近三年来公司工商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企业高管变更信息、企业股东变更信息、企业注册地、经营范围、银行账户等变更信息等。(请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的工商变更信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