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麟游县两亭镇、崔木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麟游县两亭镇、崔木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XHZB-25-00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
一、招标条件
本麟游县两亭镇、崔木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标段:两亭镇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新修围栏、新增警示牌、保护区宣传牌、保护边界标识牌、筒型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等施工;2标段:崔木镇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新修围栏、新增警示牌、保护区宣传牌、保护边界标识牌、筒型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形摄像机等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两亭镇、崔木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1标段;(002)麟游县两亭镇、崔木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2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两亭镇、崔木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二次)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业绩要求:申请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企业业绩不能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合),需同时提供网查截图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证明文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