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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8 数据编号: 795697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将乐-闽江源(金溪流域)生态价值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
将乐-闽江源(金溪流域)生态价值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将乐-闽江源(金溪流域)生态价值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将发改审批[2025]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将乐县林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将乐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将乐-闽江源(金溪流域)生态价值提升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2.2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高唐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5652.17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环保工程;  

(2)招标模式: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闽江源(金溪流域)生态价值提升项目所需设计、采购、工程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①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具体设计内容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执行。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评审(或审查)确认。
②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含林分赎买等与项目相关的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含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责任期的保修义务的履行等)。
④施工图预算编制: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配合完成各种报审、审核工作。中标人若不具备造价资格条件,须委托具备造价资格条件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
⑤其他:按相关规定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检测和协调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5工期要求: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完成设计并顺利通过评审(或审查),确保项目能够满足开工条件,并在2026年5月31日前竣工。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通过评审(或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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