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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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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城中村排水防涝工程(东宝片区)已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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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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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发改审批[2024]17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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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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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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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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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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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中心城区城中村东宝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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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次一路、南兴街、祥明路及周围东宝片区的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同步完善沿线道路(其中,次一路路线长455.317m,道路红线宽20m,等级为次干道;南兴街路线长363.66m,道路红线宽14m,等级为支路;祥明路路线长356.496m,等级为支路)、电力通讯、交通、照明等附属工程。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6864262元(其中含暂列金:127864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8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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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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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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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中心城区城中村东宝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包括施工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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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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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管径0.8~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的排水管道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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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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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6426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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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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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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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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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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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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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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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