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大溪河镇胡刘村2025年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阳县大溪河镇胡刘村2025年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县大溪河镇胡刘村2025年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fycg202504-009
项目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胡刘村2025年度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97200.44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新建砖砌渠约2000米,安装DN300进水、排水管,安装节制闸约9座等,具体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