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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FJ2500567-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0]7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2.2 招标范围: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765800.00元
2.5 工程规模:道路长度:225 m,宽度:5.8 m;雨水管最大管径DN400,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