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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8 数据编号: 79584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51-2025-0098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天门大道中段东南侧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安徽江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秀山大道999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利用马鞍山第二污水处理厂生化池、二沉池和相关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其中二沉池采用柔性支架系统铺设光伏,生化池、接触池、建筑物屋顶等采取刚性支架系统铺设光伏。生化池上方采用刚性支架,需增设不锈钢手动起重装置,以便底部曝气装置能吊起检修。安装585Wp单晶硅双玻电池组件8525块,装机容量为4.987MWp,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其中,组件和逆变器由招标人供货。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409-340503-04-01-231396。
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约为1854.11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40.90万元。
其中:
(1)柔性支架光伏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619.92万元,单瓦最高投标限价为2.80元每瓦(柔性支架光伏系统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2.214MWp);
(2)刚性支架光伏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720.98万元,单瓦最高投标限价为2.60元每瓦(刚性支架光伏系统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2.773MWp);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包含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以及两年运维期内产生的运维费用。
八、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5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总服务期180天。(图纸审查期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要求: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2)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负责施工内容的投标单位注册。
3、拟派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满足
(1)或
(2)要求。
(1)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2)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在负责设计内容的单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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