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文武砂街道(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文武砂街道(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文武砂街道(监理)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 (2024)18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DN800~DN20主干管及乡镇配水管道29.963km,户表改造796户。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含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文武砂街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368026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55111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