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洪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区发改〔2024〕171号,建设单位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怀化市洪江区宏晟工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8705.98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7005.5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政府专项债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怀化市洪江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总用地39.86亩,总建筑面积约39350平方米,主要建设精细化工生产用房28470平方米、配套仓库7650平方米、生产服务设施3230平方米等。建设标准3层厂房3#、4#、5#栋,建筑面积28470㎡;建设3层仓库2#栋,建筑面积7650㎡;建设4层生产服务设施1#栋,建筑面积3230㎡;绿化率15%,停车位100个。同时完善 园区给排水、供配电、路面硬化、停车位等配套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 60日历日,施工工期 670 日历日?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怀化市洪江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施工,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 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