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雁塔区潘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外网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雁塔区潘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外网供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KZBZCT-XA2025-022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雁塔区潘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外网供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东起朱雀大街,西至东仪路,北起丈八路,南至长安西路,潘家庄村房屋拆迁471户、2498人,村域占地面积约442.65亩。新建村民安置房约3234套,总建筑面积约48.81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67.84亩;范围为雁塔区潘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外网供水工程、设备及材料供应及办理项目相关的各项供水手续。即包括但不限于自来水方案设计,与市政给水管道接驳施工,占道围挡,顶管施工(若有),青苗恢复,路面破除及恢复,治污减霾措施,红线内外给水管道供应、施工,红线内给水口、阀门、水表井等施工。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雁塔区潘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外网供水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雁塔区潘家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外网供水工程)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