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2-17-2025-0103
二、项目名称: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龙潭北路延伸段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和县污水处理厂及泵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和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及厂外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厂外污水主干管更新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能环(2024)33号),项目统一代码:2408-340523-04-02-722460。
3、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为33150011.64元。
4、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3148406.35元。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通知进场,于2025年12月30日前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