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检查井采购询价公告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项目经理部检查井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5)-AHJCFZX-WZCG-041-01
1. 招标条件建设单位:合肥振海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拨款
工程概况为:本次施工范围为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一期-2标段,共有6个排水户及6个积涝点(分别为三元小区、天元新城、清华名苑、陶冲湖别院、家天下北郡、陶冲湖城市广场6个排水户及天水路下穿铁路积涝点、荆山路168学校西门积涝点、轨道3号线方庙地铁站积涝点、魏武路与东方大道积涝点、龙门岭路与澥河路交口、铜陵北路与礼河路交口等积涝点、二十埠河、板桥河等岸堤修复6个积涝点)。项目合同开工日期为2025年3月,项目预计完工日期为2026年3月。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0 天。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检查井公开询价采购。
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2〕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2〕27号);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包件1、检查井 JCJ-01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代理或者生产厂家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财务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具有CMA/CNAS/CAL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2022年-2024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类似建设项目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货经历,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2年-2024年国家大中型重点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椤⒐┗鹾贤从〖⒎⑵钡裙┗跻导ㄖっ魑募�
(6)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范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
(7)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