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NA3)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NA3)工程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EA1(NA0-L1施工通道)市政道路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6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EA1(NA1-白洋淀大道)综合管廊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64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调整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NA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5〕35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调整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3~L1)和综合管廊(NA3~白洋淀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5〕36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NA3)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10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3-L1)和综合管廊(NA3-白洋淀大道)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34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起步区EA1临时路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30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NA3)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5〕39号)、《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3-L1)和综合管廊(NA3-白洋淀大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安改发投资〔202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片区整体供热(冷)、燃气工程由新区财政提供总投资的30%作为资本金,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直埋部分由政府先行投资,并计入政府应承担部分
。其余工程全部为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起步区EA1市政道路(NA0~NA3)和综合管廊(NA1~NA3)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起步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段:EA1路(NA0~NA2)城市主干路,设计长度为2.4km,红线宽48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设置桥梁1座。道路设计起点为主干路NA0路,终点为NA2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起点为主干路NA1路,终点为NA2路,设计长度为0.92km。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管廊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为21456.68万元,合同估算价:259万元。
临时路长度共计8.3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监控系统等附属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为10381.27万元,合同估算价:140万元。
二标段:EA1路(NA2~NA3)城市主干路,设计长度为2.13km,红线宽48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设置桥梁2座。道路设计起点为主干路NA2路,终点为NA3路。综合管廊工程设计起点为主干路NA2路,终点为NA3路,包含EA1(NA2-NA3)段2.1km、EA1(NA3(EA1-EB2))段0.51km,总长度为2.61km。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管廊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电力通信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建安工程费约为30545.87万元,合同估算价:354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5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临时路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管廊、桥梁、给排水、照明、电力通信、交通、热力、燃气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环保等方面监理。若本工程达到相应规模,需实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则相关费用已由监理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2.5质量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7其他要求: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或③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监理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二标段: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 。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一标段:同时满足以下①-④项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公路工程专业类别)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③近两年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一项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或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第①-③条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提供,第④条在投标函中承诺。
二标段:同时满足以下①-④项要求:
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③近两年具有一项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的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第①-③条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提供,第④条在投标函中承诺。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