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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4-10 数据编号: 797159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中心城区泵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中心城区泵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城区泵站新建工程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2025)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城区泵站新建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主城区。
(3)建设内容:拆除槐安路地道桥现状雨水泵站、进出水管,按规划规模及位置新建。新建泵站规划占地面积2061平方米(约3.09亩),设计规模为2立方米/秒(7200立方米/小时),工程内容包含泵站地下集水池、控制室及值班室、高低压配电室、室外工程等。
(4)最高限价:1580.405274万元。
(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项目性质:新建。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最高限价的24%,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0 09:00:00 至 2025-05-07 09:2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0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七、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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